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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銀保監局消費者風險提示:警惕非法“代理維權”,依法理性維護權益

發布時間:2022-03-18  

近年來,一些非法組織或個人打着為消費者維權的旗号,推出“代理投訴”“代理退保”“代理處置信用卡債務”等所謂“代理維權”服務誘騙消費者,名為代理維權,實則牟取非法利益,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,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。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:擦亮慧眼,警惕非法“代理維權”陷阱。

陷阱第一步:非法“代理維權”組織或個人利用網絡論壇、微信朋友圈、網購平台、短視頻等渠道,冒充法律工作者騙取消費者信任,打出“全額退保”“修複征信”“逃廢債務”“全額免息”等幌子,發布幫他人代理成功退保退息、逃避債務等的虛假案例,誘騙消費者委托其代理維權。

陷阱第二步:向消費者收取高額的“代理維權”咨詢費、手續費,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、保單、銀行卡、聯系方式等涉及個人隐私的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。

陷阱第三步:唆使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,慫恿或替代消費者編造事實、僞造證據、提供虛假信息,并使用固定的投訴模闆、千篇一律的投訴話術,以消費者代理人的身份向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投訴。

陷阱第四步:切斷消費者和金融機構、監管部門的有效聯系,慫恿或替代消費者采取纏訪鬧訪等過激行為。一些非法代理維權組織甚至采取誘騙、恐吓等手段阻止消費者與金融機構正常協商,嚴重影響消費者的正常生活。

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:不當維權面臨“四大風險”。

風險一:糾紛解決遭阻礙。

“代理維權”的組織和個人一般不具備法律執業資格,對法律條文引用經常有明顯錯誤。其通過編造或歪曲事實進行惡意投訴,違背誠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線,不僅侵占消費者正當的維權渠道和資源,阻礙消費糾紛正常解決,還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秩序,甚至涉嫌違法犯罪。

風險二:信息洩露隐患多。

“代理維權”的組織和個人一般會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信息、通訊信息、家庭住址、金融賬戶、保險合同等敏感信息,給消費者造成個人信息被洩露及被非法利用的風險。有些團夥甚至擅自、惡意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辦理小額貸款、申請信用卡等。如果消費者想終止代理協議,還可能遭到騷擾、恐吓。 

風險三:經濟負擔更沉重。

“代理維權”的組織和個人除收取高額的咨詢費、手續費外,還可能通過掌握消費者的銀行卡賬戶,截留侵占資金。同時,非法代理退保會使消費者處于退保後無保險保障的狀況,而非法代理信用卡維權則一般采取拖延償還信用卡欠款的方式進行,往往導緻消費者需承擔逾期滞納金及罰息等後果。

     風險四: 征信污點影響大。

當前,貸款、信用卡使用記錄等均已納入征信範圍。如果消費者輕信“代理維權”組織和個人的教唆,采取暫停或拒絕還款等行為,很可能因逾期産生不良信用記錄,導緻個人信用受損,對後續申請銀行貸款、買房、買車甚至就業等産生不利影響。

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,警惕非法“代理維權”侵害,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:

一是選擇适當的金融産品或服務。廣大消費者應根據實際需求,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,選擇适當的金融産品或服務,勿受“退舊保新”“高收益”等說辭誘導。如,購買保險産品要符合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經濟能力,使用信用卡或貸款類産品應考慮借貸成本和還款能力,投資理财産品時應符合自身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。

二是拒絕非法代理維權行為。非法代理維權組織或個人以“代理維權”之名,捏造事實、違背合同約定,不僅擾亂正常金融秩序,甚至涉嫌尋釁滋事和敲詐勒索,突破法律底線。消費者應珍惜個人信用,警惕參與非法“代理維權”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,不輕信虛假承諾,拒絕參與違背合同約定、提供虛假信息、編造事實的惡意投訴。

三是依法理性維護自身權益。消費者在購買金融機構産品或享受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,可以直接向金融機構投訴,主張民事權益。若消費者未能與金融機構通過協商解決糾紛,可以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。通過投訴、調解仍不能解決民事糾紛的,消費者可以根據合同約定,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
四是防止個人信息外洩。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,保護好個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,避免出現信息外洩、信息盜用等風險,給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。如發現合法權益受到不法行為侵害,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 

文章來源:中國銀保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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